6月4日,坚江省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23条,以杀人罪判处39岁的裴氏金草20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赔偿受害者家属近3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8.5万元)。
被告人裴氏金草在6月4日的庭审现场。图片来源:Lan Vy
起诉书显示,草某自2019年起与61岁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于两年后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期间,二人常因房产买卖及财产分割问题发生冲突。
2022年初,因反对按丈夫意愿卖房置换新居,草某多次爆发激烈争吵。愤怒之下,被告通过网络购买氰化物意图自杀,后转为投毒谋杀计划。
2022年1月13日晚,草某准备海鲜晚餐(其丈夫对该类食物过敏),利用其餐前服用止痒药的习惯,将氰化物注入胶囊。被害人服毒后,草某未施救,反而销毁证据、伪造现场,制造病亡假象。
逾一年后,草某于2024年8月28日自首供述投毒事实。但在侦查和公诉阶段始终拒不认罪,声称遭受逼供和刑讯。
合议庭认定,草某作案手段极其恶劣,存在预谋过程,造成死亡后果且社会影响极坏。诉讼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鉴于被告庭审中仍无悔改表现,需从严量刑以儆效尤。
Lan 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