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因取消固定税而面临商品涨价、顾客流失的问题

Sinh
8分钟阅读
Disclosure: This website may contain affiliate links, which means I may earn a commission if you click on the link and make a purchase. I only recommend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I personally use and believe will add value to my readers. Your support is appreciated!

此前,Duyên女士的餐馆采用定额纳税模式,食材采购也无需发票。但自6月1日新政策生效后,年收入达10亿越南盾(约合28.5万元人民币)的个体经营者需按实际营收申报税款。这迫使她必须寻找能提供完整票据的供应商,导致经营成本显著上升。

她还需使用与税务系统直连的电子发票。”我不得不将每碗米粉价格从4-6万越南盾涨到4.5-6.5万越南盾”,她表示正在更新”新价格菜单”。西默街区周边多家餐馆同样每份菜品提价5000-10000越南盾以平衡成本。


6月4日,河内市北慈廉郡陈弓路杂货店老板Nguyễn Thị Xuân女士。摄影:Thủy Trương

新规要求年收入超1亿越南盾的经营者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例如商品分销者需缴纳营收的1.5%(增值税1%+个税0.5%),而数字内容服务提供者则需缴纳7%税费(增值税5%+个税2%)。63岁的杂货店主Xuân女士表示,1.5%的税率已吞噬其2-5%的利润空间,迫使她调整部分商品定价。

经营者还需投资约600万越南盾购置开票设备。Xuân女士因不谙技术操作困难,而东宣市场的鞋贩Hoa女士则需家人协助录入商品代码。另一位店主Ngân抱怨,赊销时需垫付税款加剧经营压力,”生意萧条还要涨价,货物更难卖出”。

越南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360万个体工商户贡献2.595万亿越南盾税收,其中约200万户采用定额税(月均70万越南盾),预计3.7万户需转为申报纳税。


6月4日胡志明市滨城市场一隅。摄影:Thi Hà

胡志明市安东市场商户同样面临技术障碍。鞋贩Thanh女士坦言需依赖子孙操作开票系统。滨城市场管理方表示,1200个摊位中约10%因技术问题尚未实施电子发票,建议税务部门降低设备成本。

KiotViet公司副总Đỗ Tuấn Anh指出,每年数千万越南盾的软硬件投入是转型主要障碍,建议简化系统适配老年用户。新规要求明确标注税额,导致部分餐馆直接将增值税计入账单。餐饮业主Lâm先生指出,按营收1.5-4.5%计税的模式造成”税上税”——批发商以10万越南盾进货需缴4500越南盾税,零售商以20万越南盾转售时需再缴9000越南盾,最终推高终端价格至20.9万越南盾。

东宣市场批发商认为,生鲜与奢侈品应区别计税。若税制未能体现行业差异,最终成本将转嫁给消费者。


6月4日胡志明市安东市场商户练习电子开票操作。摄影:Thi Hà

Thi Hà – Thủy Trương – Trọng Hiếu

分享这个文章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