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54岁的陈广东(音译)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宣判犯有盗窃财产罪。
庭审中,被告表现出悔意,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希望获得从轻处罚以便早日与家人团聚。
起诉书认定,2024年12月24日下午,在从胡志明市飞往岘港的航班上,陈广东与阿松邻座,两人将手提行李共同放置在一个行李舱内。由于早有盗窃意图,陈广东趁阿松睡觉时,偷偷翻查其行李并拿走了钱包里的一叠现金。
此时,附近一名乘客注意到陈广东行为可疑,便用手机全程录像,随后提醒阿松检查行李。发现财物丢失后,阿松立即向空乘人员报告。
当陈广东试图将钱塞回阿松背包时,被空乘人员和其他乘客当场抓获。机长随后将其控制,并查获赃款1500美元和500万越南盾(合计约4300万越南盾)。
南方航空港务局随后制作事件笔录,并将案卷移交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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