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现年33岁、居住在富川县的女被告兰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
被告陈氏香兰在法庭上。照片:丹林
起诉书认定,兰自2016年初起与河内市富川县某寺庙住持哈法师相识。2017年底,通过哈法师介绍,被告兰致电该县另一寺庙的住持香法师结识。
兰冒充某部长的”二房妻子”,自称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担任处长职务,因此结识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交谈过程中,香法师希望获得帮助修缮寺庙,兰虽同意但叮嘱”必须保密以免影响上级”。
取得信任后,兰多次以”申请寺庙建设经费””申请填湖用地获取建筑地基””申请修建寺庙通道”等理由要求香法师交付钱财。
2018年2月,兰承诺介绍香法师成为政府首脑的养女。起诉书指出,兰使用其他电话号码给香法师发信息,自称总理并同意收养。此后兰继续冒充”总理”多次发信息向香法师借款,款项均通过兰转交。
兰又使用另一电话号码冒充国会主席,发信息表示愿收养香法师,随后多次发短信借款。
当香法师拨打”总理”和”国会主席”号码时均无人接听,仅收到短信解释称”害怕被窃听录音”,起诉书补充道。
检方指控,根据香法师的账本记录,其向兰交付的总金额近11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1万元),且均为借款。
在诈骗所得中,检察机关确认兰抽取18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300元)分装23个红包,自行标注党和国家、政府、国会等领导人姓名作为寺庙功德金,目的是”获取香法师信任”。
其余大部分款项被兰用于放贷、参与跳神仪式和祭祀活动等。
2018年6月,当借款人向香法师催债时,这位法师因无法联系到兰或”领导人”电话号码方知受骗。
当局表示,调查期间兰表现出精神异常,经司法精神病鉴定显示:其在犯罪前及犯罪期间患有双相情感障碍,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受限。
至2029年9月鉴定时,其病情处于重度抑郁期,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完全丧失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
2020年1月,被告被采取强制医疗措施。2024年8月,中央司法精神病研究所认定兰的精神疾病已痊愈,具备完全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
对于哈法师,检方确认其不知情且未协助兰实施诈骗,故不构成共犯。
海书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