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如何收受“案件疏通”费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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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某的受贿行为被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关在刚完成的调查结论中提出,建议以受贿罪起诉。

与此案相关,另有17人因介绍贿赂罪被建议起诉,包括:黎福成(原越南岘港市高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院行政与商业案件副检察长);阮氏娥(原民事、劳动与商业案件检察监督处副处长);阮辉谨(原永福省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副庭长)以及多名律师、检察官和法官。

5名被指控行贿的人员包括:阮春兴(原嘉莱省德格县人民法院院长);律师黄建安(黄春设律师事务所主任)及3名自由职业者。

>> 23名涉案人员名单


范越强于2023年4月接受任务时的照片。图片来源:法院

据调查结论,本案23名涉案人员共实施18起行贿、受贿及介绍贿赂行为,涉及审判、检察、执行等司法环节。

强某作为法官,负责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刑事、民事及商业案件审理。调查机关确认,其利用职务之便在3起案件中收受贿赂总计7.7亿越南盾。

第一起案件中,强某收受涉案人阮氏秋河(土地纠纷案原告)4亿越南盾。该案一审胜诉后被告方上诉,河某在岘港市法院二审前请求强某维持原判并先行支付1亿越南盾。尽管二审改判河某败诉,河某仍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次行贿3亿越南盾(有录音证据),但最终审判监督结果仍维持二审判决。河某随后举报并提交录音证据,二人调查中均认罪。

第二起案件涉及两名故意杀人罪被告(分别被判12年和7年)。被告家属通过法院工作人员阮氏明芳向强某行贿3亿越南盾,其中2.2亿转入强某账户。二审法庭由强某主审,最终对两名被告各减刑2年。阮氏明芳全盘认罪,强某否认受贿。

第三起案件中,强某收受阮氏明芳1.5亿越南盾,意图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干预K-Homes公司的商业案件二审判决。

范预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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