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34个省及3300多个乡的编制方向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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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并后的规划,每个乡、坊和特别区预计至少配置32个编制名额(不含党委、团体组织和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编制)。该编制标准可依据人口规模上调,但乡级单位最多不超过50人,坊和特别区不超过70人。

地方政府需核查精简不达标人员以提升队伍质量,并在五年内将编制调整至规定规模。

合并后乡级编制结构包括:人民议会设主席和副主席各1名;人民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及3个专业科室(每科室6人)。公共服务行政中心由1名副主席兼任主任,配副主任1名及公务员5名。人口规模达1.6万以上的乡,可按标准增配编制:山区每增1000人或其他地区每增2000人增加1个名额。

维持现状的乡鼓励不设专业科室,改增1名副主席,总编制25人。超额编制将调配至面积较大、承担发展引擎作用的乡。人口达6万的乡可增设1个专业科室。

富国特别区因特殊规模保留现有编制,最多设5个专业科室,精简工作将在五年内完成。


2025年5月,公务员在岘港市行政中心工作。摄影:阮东

合并后全国保留34个行政单位(6个中央直辖市和28个省),乡级行政单位总数3,321个。其中23个新合并省份需在五年内完成干部队伍重组精简,11个未合并省市按分级编制保持稳定并自主调配人员。

预计2026年内务部与中央组织部将颁布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各地编制。

据估算,合并后全国将减少省级编制18,400个、乡级编制110,700个及乡级非专职人员120,500名。全国两级地方政府系统最终保留省级干部/公务员约91,784人,乡级编制199,000个。

武俊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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