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越南永福省居民范氏秋(38岁)与丈夫阮玉产(38岁)因抢劫财产罪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4年和11年有期徒刑。
同案被告还包括秋的弟弟范文强(35岁)及其友人阮氏秋河(40岁),二人因相同罪名分别获刑8年与10年。
6月19日河内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图片来源:Danh Lam
起诉书显示,41岁的阮氏绒(居住于河内市河东郡)离婚后与2岁女儿租住在东英县。因从事快递工作,绒经常雇佣同住出租屋附近的被告阮玉产的出租车。得知产夫妇即将回义安老家谋生,绒与其协商转租他们的房间。
2024年4月,绒母女搬入该出租屋。由于产夫妇在老家房屋尚未修葺完毕,四人共同居住了一个月。
据起诉书陈述,绒随后对生产生感情,并多次向产夫妇借款共计51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5万元)用于经营。产妻委托绒为其弟范文强在其公司安排工作并同住。共事期间,绒又向强借款8500万越南盾并赊购价值3700万越南盾的货物。2024年7月,产与强索要欠款时遭秋推诿。
产随后向妻子坦白与绒的婚外情,承诺讨债后断绝关系。
2024年8月3日,秋与产返回永福省福安市老家。当晚8时,秋发现产与绒的约会短信,要求一同前往讨债,并邀秋河同行。
秋安排产独自载绒出游后将其送回出租屋,自己则与秋河乘出租车提前在出租屋守候。
当晚10时,产按计划送回绒后告知妻子”仍未收回欠款”。产夫妇与秋河折返寻找绒。
当绒开门时,正在屋内睡觉的强与绒女儿被要求离开,三名女子以”捉奸”为由对绒进行债务逼问。秋胁迫绒重写2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800元)欠条,并扣留其社保手册作为”抵押”。
次日清晨,绒反锁房门撰写报案材料后自杀。中午时分,强发现绒已身亡。
海书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