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提案,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将采用”一个中心、两个目的地”的模式,即一个中心但分别设在胡志明市和岘港。
6月12日下午的讨论中,多位国会代表对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但分设两地表示担忧,认为越南资源有限。中小企业协会主席阮文申将国际金融中心比作”富人游戏”,强调需配套差异化的机制、现代化的金融电信基础设施以及透明的法律体系。
他质疑在”空间、时间、技术基础设施、土地、人力资源都匮乏”的情况下,越南计划在胡志明市和岘港两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可行性,建议”先在一个标准地点建设,成熟后再扩展”,而非同时布局两城。
“市场建好了却无人交易非常危险”,他重申”金融中心是实打实的竞技场,不应试验”。
中小企业协会主席阮文申在6月12日讨论会上发言。图片来源:国会新闻中心
文化社会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夏同样对越南金融中心发展模式存疑。他指出越南作为后来者虽有后发优势,但基础设施、技术、金融体系尚不完善,专业人才匮乏等仍是挑战。
“应集中资源在胡志明市建设单一金融中心,这里具备实施基础条件”,谢文夏强调。
胡志明市现有国际金融生态系统,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119个城市中排名第98位。合并平阳、巴地头顿后,该市将获得更丰富的资源与基础设施,有利于区域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林同省代表郑氏秋英建议政府需明确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模式,”避免照搬外国经验”。
文化社会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夏在6月12日讨论会上发言。图片来源:国会新闻中心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答辩时表示,最初根据政治局结论,越南拟设立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和岘港区域金融中心。但经调研论证后,政府认为分设两中心易导致定位模糊与内部竞争,故建议政治局批准在两地共建单一国际金融中心,发挥各自优势差异化发展。
“国际上有成熟经验证明,一个金融中心分设两地不会形成竞争”,阮文胜说。
根据决议草案,胡志明市将全面发展银行货币市场、资产管理、基金、保险、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试点金融科技沙盒机制;岘港则侧重绿色金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跨境贸易及数字资产试点。
政府提出12项专项政策,涵盖外汇、银行、税收、土地等领域。优先项目用地期限可达70年,外国人可购买金融中心内商业房产。但胡志明市代表张重义警示,土地优惠政策可能被误解为”变相房地产刺激”;陈黄银代表则建议”土地优惠不宜过度”。
原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黄文强指出,越南需在数字资产交易、金融科技应用等新兴领域建立超前机制,打造”真正开放、稳定且有吸引力的数字金融生态系统”。广治省代表何士同建议细化沙盒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试验失败的责任归属。
预计国会将在第九次会议期末表决通过该决议草案。
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