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在国会就《修订补充国防领域11部法律部分条款法案》草案作说明报告。其中,《兵役法》拟调整多项内容以适应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潘文江表示,军队将撤销县级军事指挥部,改设区域防御指挥部——其性质并非行政单位,而是隶属于省级军事指挥部的军队单位。原县级军事指挥部的职能将移交至乡级和省级。
目前全国63个省市(除河内和胡志明市外)均设有省级军事指挥部,各地均编有执行军事国防任务的预备役动员团。新建的区域防御指挥部将基本承接这些职能。
“我们确定在34个省市设立145个区域防御指挥部,各省数量根据面积、任务需求、人口及国防军事等因素设置,最少3个,最多6个”,国防部长表示。
每个区域防御指挥部可在特定阶段派遣5-7名军官支援乡级单位。合并后的3,321个乡对应145个防御区域,平均每个指挥部管辖约40个乡,部分区域达50个。国防部坚持”寓兵于农”和”兵贵精不贵多”原则,以完成党和国家交付的任务。
国防部长称,将建设精锐轻型部队,乡民兵队长、副队长及助理均需接受军事大学培训。政治局已同意允许未获高级政治理论资格的乡级军事指挥官参与党委会,后续将安排补训。
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在6月14日会议上发言。图片来源:国会电子门户
重点海域将编组具备作战能力的海上常备民兵,参与主权维护和长期驻守。
为同步实施11部修订法律,国防部正起草修订数十项议定和通知,下发各军区、军团、军种及地方政府,确保7月1日行政机构转为两级模式时军事系统同步运行。
此前,同塔省法学家协会副主席范文和代表建议派遣正规军官担任乡级军事正副指挥官,而非将县级军官(约20人/单位)全部上调至省级。他认为此举更合理,因乡级公安力量已正规化(每乡30-60人)。
茶荣省代表团副团长释福炳代表赞同撤销县级后需将权限上调至省级,但担忧过度集中会导致省级机构超负荷。他提议设立相当于县级的中间组织,隶属省级军事指挥部处理文件,同时明确乡级在参谋和执行中的角色,但不赋予最终决策权。
该法案预计6月27日获国会通过。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