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富安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以《刑法》第318条”扰乱公共秩序”罪名对居住于绥安县居民强某提起公诉,并实施居住地限制措施以展开调查。
此前5月31日下午,强某驾驶皮卡车载儿子前往绥和市海滩游玩。当局认定该司机在拥挤海滩人群中穿梭行驶,持续鸣笛导致多人惊慌避让。
车辆行至Sala度假村附近区域时因浸水陷入沙中无法移动,最终需动用吊车拖离。其沿海滩行驶路线自安富乡至Sala附近全程约13公里。
警方指控强某行为引发公愤,严重影响海滩民众及游客活动。事件被多人拍摄视频上传社交媒体,造成恶劣舆论反响。

皮卡车在富安省绥和市拥挤海滩行驶的画面。视频:Cao Toàn
接受调查时,强某承认其驾车行为”非常错误”。
Bùi To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