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这块土地已有20多年,并获得了红皮书(土地使用权证)。周围的土地以前也是园地(种植一年生作物),但后来许多住户已转换用途为住宅用地并建房。现在只剩下我家和几块地仍是园地。
多年前我曾申请将用途转为住宅用地,但因我的土地被规划为居民区的公园用地而未获批准。不过,这一悬而未决的规划后来被取消,目前已有政策允许居民转换土地使用用途。
我们也已提交了申请转为住宅用地的文件,但两年来仍未实现,因为区里说要“等待批次”。
最近我听说新《土地法》生效,规定对于位于现有居民区内的园地,转换用途时可免缴费用。
请问这是否属实?我家在办理转换用途手续时是否可以免缴费用?
读者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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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