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支持“形同虚设”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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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阮明通浏览完胡志明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列表后,评价道”没有适合自己的工种”。这位外资企业的司机因公司外包业务而失业,在等待新工作期间申领了失业救济金。根据1100万越盾的参保工资(约合实际收入),他每月可领取660万越盾。独居且开销不大的他认为这笔钱”还算够用”,并考虑过参加合适的职业培训。

阮明通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救济金手续。摄影:黎雪

根据2013年《就业法》规定,失业劳动者可领取相当于离职前6个月平均工资60%的救济金,并享受职业培训支持。最长6个月的培训期间每月补贴不超过150万越盾,旨在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重返劳动力市场。但阮明通发现培训目录中仅有B2驾照课程适合自己,而他已持有该证件。他认为美发、美甲、缝纫、化妆、烹饪等工种”只适合女性”,而工业电气、办公信息等技术培训”结业后难找到比司机更好的工作”。

类似案例并非个别。尽管职业培训被视为失业救济的重要权益,该政策多年来收效甚微。越南社保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月全国超11.8万人领取失业救济,仅3081人注册培训(占2.6%)。胡志明市2023年16.2万领取者中参训人数不足1%。该市社保局副局长陈勇河指出,现行初级培训难以帮助劳动者获得优于原职业的收入。

经济学家Clemente Pignatti与ILO联合发布的报告揭示四大症结:培训内容脱离实际需求、教学技能与企业要求错配、劳动者对培训机构缺乏信任、中高级培训准入严格阻碍职业转型。陈勇河强调政策成效应取决于培训后技能提升与市场匹配度,而非参与人数。目前多数培训课程仍按合作院校供给能力设置,而非基于市场需求。

陈勇河建议政策应转向技能升级而非单纯转行培训,课程设置需对接企业订单。现行每月150万越盾的固定补贴仅够初级培训,难以提升高等教育人群的职业技能。他提议建立基于学费、地区差异的弹性补贴机制,并设置违约追偿条款。

2025年6月劳动者在平盛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救济手续。摄影:琼陈

曾在平政县机械公司负责培训工作的阮文雄指出,企业留岗培训补贴政策存在申请壁垒。按规定每名员工每月最高获100万越盾(为期6个月),但企业需证明面临大规模裁员风险才能申领。他认为这种被动救助模式违背失业预防基金初衷,应简化流程鼓励企业提前提升员工技能。

Pignatti专家建议修订《就业法》,扩大培训范围以适应劳动力市场转型趋势。提案包括放宽僵化的补贴上限与学时规定,同时强化受益人责任——低技能或长期失业者应强制参训,无故缺席者可暂停发放救济金。

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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