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林氏秋茶因民事交易中的高利放贷和洗钱罪名在巴地头顿省富美市人民法院受审。同案被告邓氏雪兰(59岁)和林武越英(36岁)被指控民事交易中的高利放贷罪。
该案曾于去年5月底开庭审理,但陪审团要求补充调查以澄清多项细节,包括被告通过放贷获取的非法收益金额及涉案房地产的法律状态。
被告林氏秋茶(中)出庭。图片来源:河长
茶某曾是一名演员的妻子,以头顿市富有的房地产商人和”黑信贷”领域活动人士闻名。
起诉书显示,2018-2020年间,这位头顿女富豪以每日每百万越南盾收取3,000-5,000越南盾利息的方式向多人放贷。当借款人逾期未付利息时,利息将计入本金并签订新合同继续滚动计息。茶某直接或通过邓氏雪兰、林武越英进行放贷和追债。
“镀金别墅”业主黎泰善因经营需要资金,四次向茶某借款总计950亿越南盾(每日每百万收息3,000越南盾)。其已偿还全部本金及超1.12亿越南盾利息,茶某从中非法获利超9,100万越南盾。
本案最大借款人为头顿市的胡氏顺,首笔借款超4,250亿越南盾(日息3,000-4,000越南盾/百万)。其已偿还超396亿越南盾(含本金360亿+利息36亿)。后续多次借款至2020年1月,尚欠本金127亿越南盾(含首笔65亿)及逾期利息15亿越南盾。为抵债,其将价值400亿越南盾的胡志明市第一郡房产转让给茶某。
另一借款人头顿市的曾氏艳翠分三次借款:首笔200亿越南盾(日息4,000越南盾)已还清本息;第二笔95亿越南盾(利息从4,000降至3,000越南盾)已结清;第三笔187亿越南盾未还本金但支付了46亿越南盾利息,截至2021年4月累计欠息超21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