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教师法》草案提出意见,该草案将于6月13日提交国会审议通过。草案第11条列出了被禁止的行为,其中包括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课外补习。
国会副主席陈光方赞同这一规定,但建议起草机构明确强制与自愿的界限,在尊重学生和家长学习权利的基础上。他还提议重新考虑禁止教师为所教学生提供有偿补习的规定。
“并非所有学生都能完全吸收课堂内容。有的掌握了70%的知识,有的可能只理解30-40%。学生确实存在通过补习巩固知识的需求。任课教师最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只要不强制就不应禁止。”他说道。
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则认为,禁止强制补习的规定可能被钻空子,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她举例称,在教育部颁布第29/2024号通知后,尽管多地严格执行,但仍存在教师通过Zoom、Google Meet开设在线课程并收费的现象。
针对教师可能要求家长或学生签署”自愿补习申请”规避规定的现象,她建议明确定义补习概念,并补充禁止从中牟利的规定,旨在建立清晰法律框架,既满足正当需求又防止滥用。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图片来源:国会电子门户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解释称,补习是指超出普通教育课程、初中及高中继续教育课程规定课时的教学活动。草案中”教师禁止行为”条款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习者参加补习”,部长表示这不仅涉及专业要求,更体现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
他强调,禁止教师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补习班符合公务执行要求,教师有责任在正课时间内完成知识传授。若将正课教学内容转移至补习班,不仅会导致异化,更表明教师未履行公务职责。
对于学习困难、优秀或备考毕业生等特殊情况,教师完全可在校内按规定提供额外支持。”若正课时间未完成任务,等同于未完成公务。”部长强调道。
补习问题在越南教育界长期存在争议。巨大的家长和学生需求催生了补习中心、家教等多种形式,导致学生承受沉重压力,影响心理健康、挤占休息时间并削弱自学能力。部分教师为所教学生有偿补习,加剧教育不公和家长经济负担。
为此,教育部颁布的第29/2024号通知(2025年2月14日生效)着力规范补习活动,旨在减轻负担而非全面禁止:小学阶段除特长培训外严禁补习;其他阶段校内外的补习需公开课时、班级规模及学生名单;教师不得为所教正课学生提供有偿补习。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