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议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提出,涉及越南南方粮食总公司(Vinafood II)”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案。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表示,审判委员会已确认富美兴投资股份公司作为第三方受让土地使用权,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及项目合法开发许可。
在该地块上,富美兴开发了名为”万顿132号千禧”的商业项目,包括2栋楼宇、653套住宅、387间租赁办公室、17套商业公寓,并已全部售罄。但购房者至今未获产权证书。
第四郡万顿132号千禧项目效果图。图片来源:发达公司
审判委员会认定,富美兴与购房者之间的转让交易属独立民事行为,与本案被告的犯罪行为无关。法院据此建议市政府解除该地块交易限制措施,保障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万顿132号地块原属越南南方粮食总公司(Vinafood II)使用,获批建设高层住宅综合体,配套商业服务中心和租赁写字楼。
但Vinafood II后违规将该地块转让给永会公司,造成国家损失超1130亿越南盾。此系导致交易限制措施实施的核心案情。
2009至2015年间,阮金公司持有永会公司99%注册资本,后转售予富美兴公司。此后富美兴与发达房地产股份公司合作开发千禧项目。
2023年,胡志明市人委会应公安部要求,在调查Vinafood II相关案件期间,曾暂停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继承、抵押等活动。
芳媛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