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由农业与环境部起草的摩托车尾气排放控制规定实施路线图,越南注册局提出意见认为,若从2027年初开始在河内和胡志明市对所有摩托车同步实施尾气检测,将缺乏可行性并导致拥堵,因为两大城市的摩托车数量远超检测机构承载能力。
越南注册局建议调整实施进度:河内和胡志明市自2027年7月1日起对2008年前生产的摩托车(适用1级排放标准)实施尾气检测;自2029年7月1日起检测2016年前生产的摩托车(适用2级标准);自2032年1月1日起检测2026年前生产的摩托车(适用3级标准)。该方案取代原定于2027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时间表。
其余中央直辖市(海防、岘港、顺化、芹苴)实施标准与河内、胡志明市相同,但时间表推迟一年。其他地区自2029年1月1日起对2008年前生产的摩托车实施1级排放检测,自2031年1月1日起对2009年后生产的摩托车实施2级排放检测。
河内与胡志明市摩托车拟自2027年起实施尾气管控。摄影:Thanh Huế
越南注册局评估认为,按调整后的方案,实施前两年基本可满足各地民众检测需求。
通过分阶段提高人口稠密城市的排放标准,可为民众留出维修、升级或更换车辆的时间。未达标的低排放标准车辆可转移至人口密度较低的农村地区使用。检测机构在发放摩托车尾气合格证时需注明车辆达标等级,以便车主在许可区域内使用。
注册局同时建议地方政府动员资源支持低收入群体更换老旧车辆,财政部应出台税费优惠政策,助力车辆更新和尾气检测设施建设。
此前农业与环境部拟定的路线图要求:河内与胡志明市自2027年1月1日启动检测;海防、岘港、芹苴、顺化自2028年1月1日实施;其他地区自2030年1月1日执行。车辆按生产年份适用不同标准:2008年前生产车辆适用1级标准;2008-2016年适用2级;2017-2026年适用3级。
尾气参数 | 摩托车排放标准 |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
CO(体积百分比) | 4.5 | 4.5 | 3.5 | 2 | |
HC(体积ppm) | 四冲程发动机 | 1,500 | 1,200 | 1,100 | 1,000 |
二冲程发动机 | 10,000 | 7,800 | 7,000 | 7,000 |
越南注册局指出,若按农业与环境部草案执行,河内需新增340个检测站点,胡志明市需400个,相应需700余名三级以上检测员及700多套尾气分析设备。但目前检测员资源有限,且缺乏设备投资激励政策。此外,摩托车尾气检测管理系统需12-18个月建设周期。
越南现有逾7,000万辆摩托车,其中1,970万辆产自2008年前;2,150万辆产自2009-2016年;2,350万辆产自2017年后。河内(560万辆)与胡志明市(860万辆)为全国摩托车保有量最高地区。
段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