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增设不超过10至15名厅级副主任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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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正在审议由内务部起草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县、郡、省级特区人民委员会所属专业机构组织条例》草案,该草案将取代今年2月颁布的第45/2025号法令。

草案拟定部门提议河内市和胡志明市设置不超过15个厅局,其他省市不超过14个厅局。其中,地方统一设置的厅局包括:内务厅、财政厅、司法厅、工商厅、建设厅、卫生厅、科技厅、农业与环境厅、文化体育与旅游厅、教育与培训厅、省监察厅及人民委员会办公厅。

部分地方可设置特色厅局,如外事厅、旅游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厅。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可增设规划-建筑厅,若两地不单独设立该机构,则将其职能并入建设厅。


俯瞰河内大剧院。摄影:江辉

各厅局下设专业科室(需至少配备7名公务员编制方可设立)、办公室(可选)、分局或同级机构(可选)及公立事业单位(可选)。

内务部提议各厅局平均配置4名副主任,较现行规定增加1名。除总量控制外,河内市可增配但不超过10名副主任,胡志明市不超过15名。省级人民委员会可根据实际设立厅局数量具体核定各厅局副主任职数。

草案拟通过简化程序自签署颁布之日起生效,以便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省级、县级人民委员会所属专业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架构规定。

洪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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