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提议包含于工贸部最新颁布的《调整版电力规划八期实施方案》批准决定中。两大跨区域可再生能源工业服务中心将构建完整的行业价值链。
在架构上,跨区域可再生能源中心将集聚风电、光伏设备制造工厂,配套物流服务与专用海港设施以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施工、运营和维护。同时还将整合绿色工业园区、低碳排放区以及清洁能源领域的高端研发与人才培养机构。
2024年4月拍摄的宁顺省顺北县沿海岸线分布的风电场,位于金兰-永好高速公路沿线。图片来源:Viet Quoc
北部中心将设于海防、广宁、太平三省,未来可向周边区域扩展;南部中心则规划布局在宁顺、平顺、巴地-头顿及胡志明市,这些地区拥有突出的风电、光伏及港口基础设施优势。
根据调整版电力规划八期,至2030年,全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预计达46,459-73,416兆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介于26,066至38,029兆瓦之间。同期,满足国内需求的近海风电目标为2030年6,000兆瓦,2035年提升至17,032兆瓦。
未来可再生能源不仅用于国内消费,还将应用于新型能源生产及出口领域。其中约15,000兆瓦(以近海风电为主)将用于生产绿氢、绿氨。
到2035年,向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合作伙伴的电力出口规模预计达5,000-10,000兆瓦,并将在2050年前维持至少10,000兆瓦的出口体量。实际出口量可根据买方需求进一步增加,但需遵循保障经济效益、能源安全及国防安全的原则。
远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