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0日致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和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提议中,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院建议用建设登记形式取代现行的建设许可证申请程序。登记手续将依据巷道路线及城市建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由坊级/乡级人民委员会统一发布的登记表格,既能简化行政手续,又能确保工程监督和竣工验收所需的信息完整性。
该研究院指出,现行《建筑法》已允许免除1/500规划区域内住房项目的建设许可证。因此胡志明市可采用建设登记作为替代方案。
胡志明市东部房地产项目包含公寓、地块与联排别墅。摄影:Quỳnh Trần
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院院长范曰顺博士强调,取消建设许可证将便利居民,符合总理的改革指导方针,同时仍能保持国家管理职能和城市建筑管控。该规定不意味着放松管理,若居民违反登记内容,将按现行建筑秩序规定处理。
研究院还提议对临街宽度超5.5米、进深达12米以上的独栋住宅放宽一层建筑高度限制,以在城市基础设施改善条件下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此前在5月29日的电文中,范明政总理已指示建设部研究缩减建筑项目许可程序,目标是为居民和企业节省至少30%的办理时间及行政成本。
政府首脑同时要求建设部简化已具备1/500详细规划或位于城市设计区域内项目的建设许可流程。此举被视为破解建筑领域行政堵点的强力措施——该问题长期阻碍着全国房地产市场和基建项目的复苏发展。
根据2014年《建筑法》,建设许可审批时长因项目类型而异:独栋住宅自收到完整材料起需15天,其他项目需20个工作日。现行建设许可申请含4个步骤,总处理时限不超过15天。
芳云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