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内市场管理和开发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南慈廉郡、纸桥郡和山西市的4家化妆品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受检商户包括5号化妆品经营点、灵芝化妆品-食品店、9号化妆品店以及灵芝在山西市光中街67号的另一处销售点。
检查期间,商户向检查组出示了营业执照及店内所售产品的部分合法票据。
经核查票据后,工作组暂扣了近3,500件无发票凭证的化妆品(洗发水、防晒霜、护肤霜),这些产品涉嫌走私且来源不明,违规商品总价值超过1.87亿越南盾。
因上述违规行为,4家化妆品经营场所预计将面临总额超3亿越南盾的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联合检查河内化妆品经营场所。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工贸部国内市场管理和开发局市场监管业务处处长陈越雄表示,此次检查是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管控系列措施的一部分。
化妆品和功能性食品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领域,若来源和质量监管不严,可能直接影响消费者健康。
自5月初以来,国内市场管理和开发局已对全国多家商店、商场进行商品突击检查,查扣数千件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产品,罚款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
诗河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