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越南公安部表示,经济腐败与走私犯罪调查局(C03)已对”神灯”俊及其同伙提起诉讼,包括ALMA公司出资人阮春龙、Anh Vũ公司董事会主席阮孟强、农贡县象山乡土矿经理黎玉松,以调查抢劫财产罪。
针对涉嫌协助俊实施会计违规行为的指控,C03还起诉并拘留了ALMA民用建筑交通工程公司会计高光忠和黎文军,罪名是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Đức Lộc贸易公司经理杜光山及其公司30号砂矿经理裴庭显,因违反资源勘探开采规定被起诉和拘留。
被捕时的”神灯”俊。图片来源:越南公安部
当局指控”神灯”俊指挥手下恶势力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侵占清化省企业和居民的巨额财产。该行为被认定”对清化省治安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党员和群众强烈不满”。
调查机构指出,嫌疑人山在清化省成立并运营多家企业,持有当地政府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但指挥企业在许可范围外超量开采,规模特别巨大。
嫌疑人黎文军、高光忠、杜光山、裴庭显(从左至右)。图片来源:越南公安部
此前6月2日,C03已对”神灯”俊及龙、强、松等人以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罪名实施拘押。
警方查明,俊在清化省运营数十家持证采矿企业,指挥相关人员超许可范围及产能大规模开采。其还通过虚假申报开采量、隐瞒部分矿产销售收入等手段,给国家财产造成特别严重损失。
审讯中俊供述,矿山年许可量40万立方米但实际开采70万立方米,自称”不懂法”,并承认以6.6万越南盾/立方米售土但仅开具5.3万越南盾发票,差额1.3万越南盾不入账。
嫌疑人郑文俊、阮春龙、阮孟强(从左至右)。图片来源:越南公安部
“神灯”俊是清化省臭名昭著的黑帮头目,麾下数百名有前科的马仔,长期从事高利贷、暴力讨债、抢劫等犯罪活动。2014年其因故意伤害和高利贷罪被判5年徒刑,2019年又因指挥手下持械追杀”灰熊”团伙成员,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加判10个月。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