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河内市公安局表示,调查警察机关已暂时拘留居住在清郡的玉英,以澄清其抢劫财产的行为。当局还完善了相关文件,以便依法处理涉案人员。
6月16日下午,警方将玉英及相关人员带至现场进行重现。
裴玉英在调查机关。照片:河内市公安局
据初步调查,6月13日14时许,25岁的苗族青年江胡(居住于老街省芒康县)与其姑母从中央儿童医院乘坐网约摩托车前往美亭车站,准备搭乘客车返乡。到达车站入口时,两名摩托车司机搭话,建议载他们到范雄路追赶前往老街的客车。
行驶约一公里后,摩托车司机告知客车已抵达前往老街的高速公路23公里处,要求江胡换乘出租车继续”接驳”。此时姑侄二人被迫向摩托车司机支付70万越南盾(含客车费用)。
登上玉英的出租车后,二人被载至内排-老街高速附近,司机索要420万越南盾。江胡表示已向摩托车司机付费并要求电话对质,但玉英拒绝并威胁不付款就不让下车,还将他们强行带回美亭车站。
江胡最终不得不向家乡亲属借款400万越南盾,并额外支付20万越南盾现金给出租车司机。玉英收款后才允许二人下车。
江胡姑侄在派出所书写报案材料。照片:春长
下车后,二人步行进入内排-老街高速时遇到一位过路司机,好心搭载他们转乘前往老街的客车。这起”宰客”事件被该司机记录并发布至社交媒体。
(编译:成 ;审校:阿成;来源:越南快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