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计划对由该市管理的高速公路路段实施收费。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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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河内市开始就《全民所有高速公路道路使用费决议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适用于由市政府管理的全民所有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车辆。


三环高架路。摄影:玉成

根据草案,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段可收费:按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设计建设;移交河内市管理并投入运营,且资产运营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

高速公路费用将根据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和车型(越南盾/公里)确定。


根据第130/2024号法令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单位:越南盾/公里)。

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免收费规定将执行第130/2024号法令,该法令针对国家代表所有者直接管理运营的全民所有高速公路上的通行车辆。

第130号法令规定5类车辆需缴纳高速公路使用费,分两档标准:第一档适用于已建成达标的高速公路;第二档适用于未完全达标路段(如缺少服务区、集散车道或紧急停车带)。在国家投资的高速公路上,汽车每公里需支付900至5,200越南盾不等的费用。

收费启动时间将”在满足法定条件并完成支付服务供应商及收费运营单位遴选后”由市政府确定。


升龙大道起点(中和立交视角)。摄影:玉成

草案未明确具体收费路段,但据建设厅信息,目前河内市管理的两条高速公路为三环高架路(超29公里)和升龙大道(28公里)。

市政府要求建设厅核定辖区内符合收费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段,并据此提议遴选收费管理机构、支付服务供应商、运营单位及高速公路使用费特许经营机构。

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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