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审查近16.5万个线上销售账户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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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越南财政部表示,今年前5个月,税务部门继续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措施。

经核查164,661名纳税人后,共追缴税款7,470亿越南盾。其中企业补缴逾4160亿越南盾,个体经营户补缴逾3310亿越南盾(涉及25,201例)。

报告显示,5个月内从从事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组织及个人征收的税款达744,000亿越南盾,较2024年同期增长55%。

其中,158家外国供应商通过电子门户申报并缴纳税款5,700亿越南盾,同比增长41%;100,000户个体经营者通过电子门户缴纳税款近1,100亿越南盾。

上月,税务总局(财政部)向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发出公开信,要求其履行税务登记、申报和缴纳义务。税务部门强调将严查未足额履行纳税义务的经营行为,对故意违规者将移交调查机关以逃税罪处理。

税务总局指出,部分经营者尚未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部分存在少报收入、未足额缴纳电商及数字平台经营税款的行为,导致财政收入流失、违反法律并造成不公平竞争。

近期多家未申报纳税的网络销售组织和个人被稽查追缴。此项核查是税务部门在加强电商监管背景下实施的,涵盖从平台交易到在线经营、直播销售等全链条。

芳容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

(注:根据中文新闻写作规范,对金额单位”tỷ đồng/十亿越南盾”统一转换为”亿越南盾”计量;保留原文图片占位符但未实际插入图片;隐去越文原文中的注释性HTML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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