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被错误征收社保费可享受退休金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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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了国会常务委员会第78/2025号决议,确认在2024年《社会保险法》生效前已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强制社会保险缴费时间。

<p class="2025年7月1日前已缴纳强制社保的个体工商户,其缴费时间将被记录作为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依据。若个体工商户在上述时间点前已满足社保待遇领取条件,则从符合条件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政府负责指导该决议的组织实施,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个体工商户的权益。


国会主席陈青敏(白衣,中)与国会副主席在5月27日关于该内容的会议上。图片来源:国会电子门户网站

根据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必须为雇佣劳动者缴纳强制社保;而个体工商户主本人不属于强制参保对象。但据民愿委员会2023年5月反映,许多个体户主曾被违法征收强制社保。

越南社保局统计显示,2003年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共有3,567名个体户主向社保基金缴纳强制社保费1130亿越南盾。超过9,600人次个体户主领取了近133亿越南盾的疾病生育津贴;275人领取超过328亿越南盾的退休及抚恤金;397人领取近94亿越南盾的一次性社保金。

据原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表示,社保机构向个体户主征收强制社保费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则上应退还相关费用。但考虑到错误征收持续长达20年,且涉及大量已享受待遇人员及达到退休年龄需保障社保权益的个体户主,直接退款将引发诸多问题。经讨论,各方一致建议承认已缴纳的强制社保时间,以保障个体户主权益。

山河






(编译:成 ;审校:安成;来源:越南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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