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最新颁布的规定,允许短期租赁的土地类型包括:已列入拍卖计划的土地、拟采用BT模式结算的土地,以及已完成补偿清拆的土地。
初始租期为12个月,可多次延期但总时长不超过60个月。
此前这些土地因缺乏法律依据长期闲置。2024年政府颁布第102号法令对《土地法》进行补充,其中第43条明确规定了短期土地储备的管理与开发机制。据此,胡志明市获准出台短期租赁规定,以增加财政收入。
2024年10月拍摄的守添半岛一隅(右侧)。图片:Quỳnh Trần
对于尚未作出土地划拨决定且未列入年度拍卖计划的土地,租期可视情况延长至12至60个月。胡志明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合同清算工作,并在租约到期时组织新合作伙伴遴选。
租金计算采用以下公式:月单价=(土地基准价×百分比)÷12。其中百分比根据区域位置浮动于0.25%-3%之间。
在新规颁布同时,5月27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辖区内直接管理、使用公有房产的机构单位,须在6月1日前完成资产申报报告及处置方案。
该委员会强调,对违规使用公共资产行为(如不合规出租、合资、联营或出借)将严肃处理。违规面积可能被收回,无法单独划分的须终止违规使用。所有违规收入必须上缴国库。
英琦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