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公证法》实施10年后,2024年《公证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新法包含8章76条,较旧法减少2章5条。
为便利公证申请人,新法取消了已预先拟定的合同、交易类公证申请材料中的”公证申请表”。
今后民众办理公证仅需提交4项材料(详见)。此前该表格是公证申请的5项必备材料之一,但法律体系中并未规定统一格式。
根据规定,表格只需包含申请人姓名地址、公证内容、随附文件清单、公证机构名称、受理人员姓名及受理时间等基本信息。但若办理合同交易公证时未提交申请表或内容缺失,可能面临100-700万越南盾罚款(依据第82/2020号法令)。
根据7月1日生效的新《公证法》,民众办理合同交易公证时将减少一项材料。 图片来源:Hải Thư
四类情形可上门公证
2024年《公证法》第46条规定,公证应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进行。但符合以下四类情形之一者可申请上门服务:
1. 按《民法典》规定在住所立遗嘱;
2. 因健康原因无法出行,或正在医疗机构住院/隔离治疗;
3. 被临时羁押、拘留,正在服刑或接受行政处罚;
4. 政府规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第104/2025号法令第43条对”其他正当理由”作出具体界定:
a) 孕妇或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者;
b) 老年人、残障人士或行动不便者;
c) 正在执行任务的公安、军人,或因职务要求无法离开工作岗位的公职人员;
d) 不可抗力等客观障碍导致无法前往公证机构。
上门公证需在符合申请事由的指定地点进行。
公证员年龄上限70岁
新法第10条规定公证员任命标准:越南公民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达到年龄即自动免职。现职超龄公证员可在新法生效后继续执业2年。
目前越南男性正常退休年龄为61岁,女性56岁4个月。专业技术人才等特殊群体可延迟退休,但最长不超过5年。根据第50/2022号法令,教授、法医鉴定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可延至72岁。
>> 详情参阅:公证员任命6大标准及新旧法规对比
法官检察官不再豁免公证培训
新法取消了对法官、检察官等四类群体的培训豁免权:
– 五年以上法官、检察官、侦查员
– 执业五年以上律师
– 法学教授、副教授、博士
– 法院高级审查员等法律领域高级职称者
上述人员仍需接受6个月公证培训(原为12个月),原3个月的职业道德速成课程取消。培训机构改由政府指定,司法部长仅负责制定培训大纲及海外学历认证。
Hải Thư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