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经营户如何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Sinh
5分钟阅读
Disclosure: This website may contain affiliate links, which means I may earn a commission if you click on the link and make a purchase. I only recommend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I personally use and believe will add value to my readers. Your support is appreciated!

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自7月1日起生效,新增多类强制参保群体,其中包括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政府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为这类群体设定分阶段参保时间表。具体而言,自2025年7月1日起,适用于采用申报纳税方式的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余经营者则从2029年7月1日起强制参保。

与今年2月的草案相比,实施时间表从原定的2025年、2027年、2029年三个阶段简化为2025年和2029年两个节点。越南内务部(草案起草单位)解释称,分阶段实施有助于缓解小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即时参保压力,同时社保系统也能为参保管理工作预留准备时间。


河内行马街的个体商贩。摄影:江辉

该群体的缴费标准预计为社保缴费基数的25%(其中22%纳入养老遗属基金,3%纳入医疗生育基金)。法律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参考标准,最高不超过参考标准的20倍。参保满12个月后,可重新选择缴费基数。

现行参考标准为234万越南盾。若经营者选择最低基数,则月缴58.5万越南盾;选择最高基数则月缴1170万越南盾。

根据定义,个体工商户是指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越南公民个人或群体,或以家庭为单位在固定经营场所注册、雇佣少于10名劳动者的经营实体。经营者可以是个人或经家庭成员授权的家庭代表。

2024年数据显示,全国约有8万户采用申报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超过200万户采用定额纳税。部分经营者已超过劳动年龄、正在领取养老金或其他社保津贴,或已通过其他渠道参加强制社保。

洪昭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越南快讯网)

分享这个文章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