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占地9.1平方米的坟墓位于坚江省富国市阳丝乡11,420平方米的土地上。这片土地属于71岁的林氏政女士,她与相关方已争执27年。该事件耗费了富国市和坚江省职能部门大量精力,历经多次民事诉讼审理。
档案显示,11,420平方米的土地原属富国县委员会管理。1978年,为便于看管,富国县委员会将土地交给政女士的父亲居住照料。他有权收获土地上现有作物的收益以维持生计。
1985年,富国县委员会用部分土地建设砖瓦陶瓷厂。8年后工厂解散,资产被拍卖给黄文孟先生。
1996年政女士父亲去世,土地上所有作物被转卖给孟先生。政女士”从此无法再从工厂用地上的作物获得收益”。
2003年,孟先生获得13,64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中包含政女士争议的11,420平方米。该地块后续两次转让并均已更名。
政女士在诉状中称争议土地原属富国县委员会,后因她家有三名子女在抗战中牺牲,地方政府将土地分配给她父母,但无书面文件。她表示”1996年10月富国县委员会曾发文确认土地归其家庭所有”,而孟先生的砖窑另属他处。目前地块上除临时房屋外还有两座坟墓,其中一座安葬着她1996年迁回的烈士兄长遗骸。据此她要求维持现状并确认其对11,42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工作人员正在迁移两座假坟墓。 图片:坚江省民事执行局
但坚江省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3日一审判决认定,政女士父亲仅被委托管理、看护土地并收获现有作物收益,未被授予土地使用权。关于突然出现的两座坟墓,法院指出富国县法院2016年4月和6月现场勘验时确认土地上并无坟墓及临时建筑。”因此政女士所称1996年迁葬烈士遗骸的说法缺乏依据。法院受理纠纷后,政女士违法建造了这些设施,故必须拆除并迁移总计9.1平方米的两座坟墓,将土地归还’地主’使用。”
2023年5月起,民事执行局副局长陈氏翠安受命组织执行。四个月间她五次安抚政女士等待强制程序。这位女执行官坦言”既出于同情,也希望和平解决”,多次调解未果。”但得到的答复始终是坚决拒绝。”
为核实坟墓真相,执行局提请劳动荣军与社会厅核查,确认烈士墓自1988年起一直安葬在其他公墓未变动。”此时我们已确定墓中并无烈士遗骸。但考虑到可能存在其他遗骸,我们经过多次跨部门会议才最终决策。”安女士表示这是坚江省首例迁坟强制执行,她参考其他省份经验也无先例。
深挖两座假坟墓均未发现遗骸。 图片:坚江省民事执行局
2023年11月30日执行当天,警方部署110名交警、刑警、消防及机动警察维持秩序。执行团队准备了”最坏预案”:在9公里外公墓预先修建两座新墓,并安排殡葬队和灵车待命。”若真发现遗骸,我们将立即按习俗安葬。”
中午11时许,专业殡葬团队按习俗祭拜后开始”发掘”。挖掘深度超2米,穿过沙土直至地下水层,两座墓穴均空空如也。政女士未签署文件便离去。
民事执行官陈氏翠安。 图片:范裕
从业19年的安女士还遭遇过其他啼笑皆非的案件,如驱车100公里只为收取15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45元)执行费。”但并非所有人都理解执行工作。有次我被指责抢劫财产。合法合规又兼顾人情实属不易。”
范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