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阮文胜在6月9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企业法部分条款修订补充草案》进行说明时提出上述观点。
本次修订草案新增规定:企业发行私募债券时,总负债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的5倍(依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该规定不适用于国有企业发行人、房地产项目债券发行单位以及银行、保险、保险经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机构。
阮文胜部长表示,对私募债券发行企业增设负债率条件旨在提升发行单位财务能力,降低债券兑付风险。同时规定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所有者权益5倍,基本不会影响企业为生产经营、服务经济增长目标而进行的融资活动。
“收紧私募债券发行是为了剔除不诚信经营、谋取私利的企业。透明运营的企业仍可通过债券渠道募集中长期资金”,阮部长强调。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6月9日上午会议上进行说明。图片来源:国会新闻中心
阮部长指出,目前各国对未上市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的负债率规定存在差异,普遍要求总负债不超过所有者权益3-5倍。
在越南当前背景下,私募债券发行仍需遵循资产负债率规定。”只有当各环节实现全面数字化、透明化运作后,才可能考虑调整私募债券发行管理方式”,他补充道。
2023年受监管收紧影响,越南私募债券市场陷入低迷。但去年市场出现复苏迹象,发行总额约444万亿越盾,较2023年同期增长27%。
据越南龙证券(VDSC)统计,今年前5个月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规模达3.18万亿越盾,占市场总量近60%,显示偿债压力依然严峻。
国会主席陈青敏此前表示,支持对未上市企业私募债券增设发行条件,因该金融产品隐含风险。实践中多发债券违法发行事件,导致企业无法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引发投资者投诉和政府干预。
经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认为,设定私募债券企业资产负债率是早期预防措施,但政府需审慎研究该条件。他指出近期私募债券违约多涉及房地产企业,而该群体恰被草案排除在限制范围外。
经济财政委员会担忧草案硬性规定5倍负债上限可能影响实际管理灵活性,建议在法案中明确条件或授权政府分领域、分阶段制定细则。
对此阮文胜部长主张将相关规定写入法律文本而非指导性政令,以确保”立即生效执行”。
国会拟于6月17日表决通过该法律草案。
英明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