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00份为郑文决减刑的请愿书被提交至上诉法院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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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河内高等人民法院公布初审判决后,开始对25名上诉人就“诈骗侵占财产”“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讯问。

FLC集团前董事长郑文决以健康原因申请缺席审理,理由是“患有多种呼吸系统疾病,死亡风险极高,需长期治疗”,法庭予以准许。

审判委员会公布了郑文决的从轻情节,显示这位FLC前董事长与其他被告已全额缴纳赔偿金。二审开庭前,法庭收到逾5000份来自受害人、FLC员工、部分协会及地方政府的请愿书,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郑文决妻子也递交了为丈夫减刑的请愿书,建议法庭就“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与羁押时间相当的刑期,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改判罚金替代监禁。

初审法院对郑文决两罪并罚判处21年监禁。其于2022年3月29日被捕,迄今已被羁押3年3个月。


郑文决在初审法庭上。图片:玉成

律师阮忠义表示,其委托人已完成民事赔偿部分,故申请撤回关于减少赔偿金额的上诉。因此本次庭审中,郑文决仅就减轻刑罚提出上诉。

郑文决与其妹妹郑氏明惠(FLC集团会计部门职员)、郑氏翠娥(BOS证券公司前副总经理)均被初审法院判定犯有“操纵证券市场”“诈骗侵占财产”罪。三人初审刑期分别为21年、14年及8年监禁。

据初审判决,郑氏兄妹需赔偿2.467万亿越南盾。截至宣判时,50名被告及相关人员已缴纳2640亿越南盾。剩余约2.2万亿越南盾被法庭认定为郑氏兄妹待缴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郑文决承担1.87万亿越南盾,明惠2520亿越南盾,翠娥830亿越南盾。

今日二审审判委员会通报,截至目前郑文决已缴纳1.884万亿越南盾,明惠2540亿越南盾,翠娥850亿越南盾。

审判长宣布三人超额缴纳220亿越南盾。“假设转为罚金形式,也已超额,因为最高罚金仅40亿越南盾。”审判长表示。

庭审中,被告明惠与翠娥均申请撤回关于免除/减少民事赔偿的上诉,保留减刑请求。二人建议二审法院对“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与羁押期相符的刑期,对“操纵证券市场”罪改处罚金。


庭审现场的律师们。图片:玉成

相关违法行为始于郑文决担任FLC集团董事长期间,其构建了涵盖82家公司的生态体系,包括2011年以150亿越南盾注册资本收购的Faros公司。郑文决与同伙通过欺诈手段将注册资本虚增至4.3万亿越南盾,并在胡志明市证券交易所(HoSE)上市。

法庭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侵占财产罪,因Faros公司ROS股票已吸引超2.5万名投资者购入,总价值逾3.62万亿越南盾。

此外,Faros公司依据4.3万亿越南盾注册资本发行的4.3亿股股票中,虚增价值达3.102万亿越南盾。即每支ROS股票的虚增比例达72.15%。当时ROS股票发行面值为1万越南盾。


被告郑明惠,6月17日上午。图片:玉成

因此每支股票被虚增7,215越南盾。“被告需按受害人持有量,对每支售出的ROS股票赔偿7,215越南盾。”判决书载明。

截至2022年9月5日ROS股票退市时,63,075名投资者(不含被告)共持有超5.67亿股ROS股票。调查及庭审期间,27,866名投资者提出了赔偿请求。




范裕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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