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佛教教会中央弘法委员会主任、理事会副主席释宝严和尚于6月11日上午在国会讨论省级行政单位合并方案时透露了相关信息。
释宝严和尚表示,精简方针已获教会三天前一致通过。随着县级行政单位的撤销,省级理事会将重组为与合并后的34个省市相对应的架构。被合并地区的理事会也将进行整合,总部设于新省会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调整完成后,越南佛教教会的组织体系将包括三级:中央级、省/市级和基层。
预计教会基层代表大会和中央代表大会将比原计划提前一年举行。基层代表大会将于2026年4月至10月召开;中央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11月举行,而非此前规划的2027年。
释宝严和尚在国会发言。图源:国会电子门户网站
越南佛教教会成立于1981年,是在全国九大佛教教派、教会组织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建立的。作为具有完全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的机构,越南佛教教会代表国内外越南僧尼和佛教徒,同时是国际佛教组织的成员。
根据2023年第七次修订的《越南佛教教会宪章》,教会组织体系包括四级:中央级(证明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省市级(省级理事会证明委员会;省级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区县、县级市、省辖市、中央直辖市辖市级;基层级(寺院管理委员会)。
隶属于教会的宗教组织包括:理事会下属中央委员会和研究院;越南佛教学院、佛教高等专科学校、佛教中等专科学校及各层级教会的宗教培训机构;中央直辖市省级理事会;省级理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区县、县级市、省辖市、中央直辖市辖市级教会理事会;寺院管理委员会;以及教会依法成立的其他附属宗教组织。
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