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32岁的阮日俊被隆安省人民法院以“工作中伪造”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合并刑期19年。
阮日俊出庭受审。图片来源:南安
起诉书显示,2020年10月,一名49岁女性通过熟人结识阮日俊,因常听其吹嘘“人脉广”便委托其帮忙提高子女考试成绩以考入某学院。阮日俊索要2亿越南盾(约合5.7万元人民币)作为“打点费”。
但在转账5000万越南盾后,该女子发现阮日俊未提供任何帮助且刻意回避,遂向警方举报。
调查还发现,2014年至2018年期间,阮日俊作为建祥镇土地登记处分支机构合同工,在工作中发现某户失效但未加盖作废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按规定应归档保存,他却私自截留。
2019年7月,阮日俊在该证书末页伪造土地转让条款,冒签负责人签名并盗用公章进行认证。2020年初,他持假红皮书(越南土地使用权证)向建祥镇一名34岁女性抵押借款2.2亿越南盾。
挥霍殆尽后,阮日俊又试图用另一本假红皮书向当地38岁男子借款2亿越南盾,因对方查验发现证书无效未果。涉案伪造证书后被其焚毁。
南安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