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河内高等法院对”救援航班”案第二阶段中11名申请减刑的被告作出判决。其中,前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陈松因受贿罪和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刑期从12年减至10年。
上诉法庭认定,陈松已额外退还逾19亿越盾(约合人民币56万元)以弥补后果。
在受贿罪方面,前广南省卫生厅副厅长阮文文的刑期从2年减至1年9个月;前广南省文化体育旅游厅副厅长黎玉祥的刑期从2年减至1年6个月。
合议庭认为,各被告均如实供述、真诚悔改。部分人还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如家庭困难、对革命有功等,作为减刑情节。
其余8名被认定犯有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企业负责人,亦获上诉法院减刑6个月或缓刑。
上诉法院指出,其犯罪部分原因系部分官员在航班许可审批及地方隔离环节故意刁难,这些企业实为”请托机制”的受害者。
被告陈松,前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图片来源:范预
案卷显示,各被告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国家组织新冠疫情海外越南人回国航班及地方隔离期间。他们借机通过协商抬高费用实施行受贿以谋取私利。
在太原省,陈松负责汇总与旅行社勾结的企业名单资料,通过审批隔离许可收取每单1800万越盾费用,每名旅客从中获取600-800万越盾差价,共从两家企业收受74亿越盾。
在广南省,阮文文负责审查各航班入境方案,黎玉祥则评估接待能力。2021年5月底,二人应企业请托向省政府建议批准56架次航班接返公民,分别收受”好处费”4.5亿和4亿越盾。
其他被告在资金往来中充当中间人,各获利20-30亿越盾。企业主虽知款项用于打点仍选择接受以促成交易。
在”救援航班”大案第一阶段,已有54人因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受贿罪、诈骗侵占财产罪及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