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得乐省警方以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名对Tuyến(17岁)、Giàng Seo Cao(20岁)、Giàng Seo Sinh(30岁)、Dương Văn Hồng(32岁)、Lý Seo Vản(37岁)、Sùng Văn Phìn(29岁)实施临时羁押。
Vàng Seo Tuyến(左二)与其他五名被捕人员。图片来源:Ngọc Oanh
经调查,6月4日下午,Tuyến与三名朋友在Ea Kar县Cư Elang乡的橡胶林聚餐。期间四人商议由Tuyến诱骗女友前来饮酒,意图灌醉后实施性侵。
约14时,Tuyến骑摩托车载女友至橡胶林饮酒。随后四人又邀约Hồng、Phìn及三名女性加入。六名青年约定待另三名女性离开后,共同对Tuyến女友实施轮奸。
入夜后,Tuyến拒绝送女友回家并持续灌酒。14岁少女曾发短信向朋友求救,但手机随后断电关机。
19时许,众人饮尽两箱啤酒。受害少女醉酒倒地。其中三名青年送其他女性离开,返回时发现Tuyến正在强奸女友。
Tuyến随后胁迫女友供Cao实施性侵。此时接到求救的朋友骑摩托车赶到现场将少女救离。
警方审讯中,六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