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得乐省警方以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名对Tuyến(17岁)、Giàng Seo Cao(20岁)、Giàng Seo Sinh(30岁)、Dương Văn Hồng(32岁)、Lý Seo Vản(37岁)、Sùng Văn Phìn(29岁)实施临时羁押。
Vàng Seo Tuyến(左二)与其他五名被捕人员。照片:Ngọc Oanh
经调查,6月4日下午,Tuyến与三名朋友在Ea Kar县Cư Elang乡的橡胶林聚餐。期间四人商议由Tuyến诱骗女友前来饮酒,意图灌醉后实施性侵。
约14时,Tuyến骑车将女友带至橡胶林饮酒。随后四人又邀约Hồng、Phìn及三名女性加入。六名青年约定待其他三名女性离开后,共同对Tuyến女友实施轮奸。
当晚,Tuyến拒绝送女友回家并持续强迫其饮酒。14岁少女曾发短信向朋友求救,但因手机电量耗尽未能成功。
19时许,众人饮尽两箱啤酒。受害少女醉酒倒地后,其中三名青年先送其他女性离开,返回时发现Tuyến正在实施强奸。
Tuyến随后控制住女友供Cao实施性侵。此时少女的友人骑摩托车赶到现场将其救出。
六名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均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