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陈氏水(Trần Thị Thủy)和38岁的前公安干部阮寿立(Nguyễn Thọ Lập)因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兴安省人民检察院起诉。67岁的黄文海(Hoàng Văn Hải)及其63岁妻子阮氏捷(Nguyễn Thị Tiệp)则被控包庇罪犯罪。四人均居住于兴安省仙侣县。
起诉书认定,水某原为幼儿园教师,2015至2024年间从事房地产交易,因负债累累萌生诈骗意图。
首位受害者是水某工作幼儿园的副校长奎恩(Khuyên)女士。2015年3月,水某以”倒卖手机SIM卡”为由借款,承诺两周后偿还1.5倍金额。至年底债务累计达9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7万元)未还。
水某谎称正在购地,怂恿女副校长追加投资并合资,承诺将低价转售地块。奎恩女士再次转账。
每当副校长催款,水某便带其随机查看某地块,谎称系自己所有或正在购买。期间出示伪造的复印版红皮书(土地使用权证)及自己名下的虚假土地转让合同,十年间持续骗取奎恩女士资金。检方指控水某共侵占43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23万元),仅归还9亿。
第二位受害者是副校长奎恩的朋友清(Thanh)先生。2020年,水某故技重施:谎称拥有仙侣县两处待售地块,收取4.7亿越南盾定金后,又借款6亿越南盾。
2021年1月,水某以购买三块土地为由,向清先生借款20亿越南盾,出示伪造的买卖合同复印件,承诺低价转让。经查三块土地与水某毫无关联,其被控共侵占清先生超3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85.7万元),目前仅归还5亿。
第三位受害者是副校长奎恩的表兄新(Tân)先生。2023年7月,水某借款14亿越南盾购地,条件是将地块过户至新先生名下。在公证处办理手续时,水某诱骗新先生签署”全权处置土地”的授权书,随后擅自将土地转售他人,并继续诈骗新先生34亿越南盾。
第四位受害者被水某以”银行抵押地块需赎证转售”话术诈骗12亿越南盾。水某还谎称租车将熟人车辆变卖,非法获利1.15亿越南盾。
前公安人员协助诈骗
本案最大受害者是前公安人员阮寿立的表妹惠(Huệ)女士。检方认定水某对惠女士实施18起诈骗,造成112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20万元)损失。其中被告人立某协助实施2起,涉案金额48.5亿越南盾。
调查显示,水某多次谎称与立某”感情深厚如夫妻,共同经营”,利用惠女士对表哥的信任实施诈骗。2022年7月起,水某使用过期土地转让合同诈骗惠女士10亿越南盾,后又谎称需与立某共同抵押地块向银行贷款。
检方指出,两地块实际分别抵押,但立某协助水某欺骗表妹。水某虚构与立某合资购地等理由持续诈骗,2022年11月更与立某合谋,谎称正在购买海氏夫妇名下两块土地,诱骗惠女士支付30亿越南盾。
立某单独向惠女士保证地块无法律纠纷,承诺付款后立即过户。海氏夫妇配合出示三本伪造红皮书,惠女士转账14亿越南盾后,海氏夫妇却要求公证处暂停手续。后续八个月水某又诈骗惠女士夫妇12次。
立某供述仅”夸大”地块信息以促成交易。海氏夫妇则申辩称收到的14亿越南盾是立某另购地块的合法交易,强调因信任立某公安身份未起疑心。
起诉书显示,海氏夫妇自称地主,无需配合诈骗,对水某等人借贷纠纷不知情。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