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60岁的杰被隆安省人民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58岁的王氏芳枝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综合此前判决,杰须服刑30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枝须服刑22年。
52岁的阮氏芳兰、44岁的张怀峰与黎氏清担(夫妻关系)因犯诈骗侵占财产罪及使用机关组织印章或文件罪,分别被判处11至15年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被告人。图片:南安
起诉书显示,2019年底,杰与枝向兰女士提出借款40亿越南盾(约合400万人民币)时,兰要求必须抵押红皮书(房产证)。二人遂萌生骗取卖地者红皮书的念头。
在德和下乡,两人发现一块近600平方米土地的出售广告后,假意联系卖家要求通过Zalo发送红皮书照片及个人证件,随后在网上找人伪造了地主的红皮书与身份证件。
获得假证件后,二人约地主实地验地查证,趁其不备用假证调包真红皮书,将真证交给兰女士借款。
调查机关认定,兰女士明知红皮书系诈骗所得仍予收受,并雇佣峰、担夫妇冒充地主,持假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签署土地授权合同,将地块授权给其雇佣的”演员”女性。该”演员”又继续将地块转让给另一名”演员”。
此后该地块被挂牌出售给胡志明市中介,以250亿越南盾(约合250万人民币)价格售予一名52岁女性,预先收取100亿定金。得款后,兰向”演员”和中介分赃,借给杰、枝共计超70亿越南盾,余款被其挥霍一空。
两个月后,原土地主人发现地块被转卖遂报案,被告人们的犯罪行为由此败露。
南安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