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得乐省公安以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名对17岁的Tuyến、20岁的Giàng Seo Cao、30岁的Giàng Seo Sinh、32岁的Dương Văn Hồng、37岁的Lý Seo Vản及29岁的Sùng Văn Phìn实施临时羁押。
Vàng Seo Tuyến(左二)与其他五名被捕人员。图片来源:Ngọc Oanh
经调查,6月4日下午,Tuyến与三名朋友在Ea Kar县Cư Elang乡的橡胶林聚餐。期间四人商议由Tuyến诱骗其女友前来饮酒,意图灌醉后实施性侵。
约14时,Tuyến骑摩托载女友至橡胶林参与酒局。随后四人又邀约Hồng、Phìn及三名女性加入。六名青年约定待其他三名女性离开后,共同对Tuyến女友实施轮奸。
入夜后,Tuyến拒绝送女友回家并持续逼酒。14岁少女曾发短信向朋友求救,但手机随后电量耗尽。
19时许,众人饮尽两箱啤酒。受害少女醉倒于林地时,其中三名青年送其他女性离开,返回时发现Tuyến正在性侵其女友。
Tuyến随后控制住女友让Cao实施性侵。此时接到求救的朋友骑车赶到现场将少女救离。
六名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陈华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