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河内市二征夫人郡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一起民事赔偿诉讼案。原告为66岁的杨世豪,被告是国民经济大学,案件涉及合同外损害赔偿。
杨先生最初索赔36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30万元),后提高至44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260万元)。本次庭审中,他将索赔金额调整为46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318万元),包括因校方长期”扣押”其户口簿、大学毕业证及个人档案30年导致物质与精神损失,这些行为对其生活、事业和隐私造成全方位影响。
5月6日的庭审曾因原告需详细说明索赔依据及被告需补充证据材料而延期。
据法庭今日通报,过去六周未收到双方提交的新证据材料。
6月18日,原告杨世豪在二征夫人郡人民法院出庭。摄影:清林
起诉书显示,1977年杨世豪入伍,在防空空军军种技术局服役四年。1981年退伍后,他考入经济计划大学(今国民经济大学前身)经济系,为1984级学生。
1989年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毕业考试,成绩达标后获得毕业考试确认函,等待领取学位证书。
杨先生曾担任某工业合作社副主任,并参选另一家企业代理董事。因无法向公司提交大学毕业证,他未能继续履职。虽多次向校方询问,均无果而终。
据其陈述,入学时已提交军人档案、退伍决定书等材料,临时住址亦转至学校。因未取得毕业证,全部原始档案被校方扣留,而旧版身份证已过期。
婚姻方面,因缺乏身份证明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暂住证,两名子女不能在河内落户入学,最终家庭破裂。多年间他既无身份证也无护照,无法出境、买卖房产,虽有资金创业却不能担任法人。
多次致函校方无果后,杨先生于2018年提起诉讼并最终获颁毕业证。但证书标注毕业年份为1994年,因校方留存档案显示其名列1994届毕业生名单,而他坚称自己1989年已毕业。
“就像烈士牺牲二十年后才寻回遗骸确认身份,牺牲日期该以何时为准?我的情况亦是如此。”原告在法庭陈述道。
他表示本不愿兴讼,但”沟通实在太困难”。
“父母节衣缩食供我读书的期望不言而喻。可我连文凭都拿不到,体面工作没有,户口也迁不出。当年我在最现代化的军事单位服役四年,这本该是前途光明的基石。”他痛陈道。
校方代表称,经多次动员搜寻,最终在无关部门的柜缝中发现杨先生档案,认为此事属”不可抗力”和”客观障碍”。
原告指出学校多次迁址,历任领导或去世或退休,档案管理仅是沿袭旧制。校方代表则强调:”当时毕业生都需主动联系校方办理个人档案领取手续。”
历经两次开庭,双方立场均未改变。今日校方继续主张杨先生的赔偿要求缺乏依据,因其未能证明实际损失与索赔金额的直接关联。
“例如薪资损失,需证实企业确因学历和户口问题拒绝录用。”被告代表表示。
校方否认”扣押”文件指控,称杨先生1989年离校后未像其他学生那样主动联系办理档案领取,直至2017年才致信校长反映此事。
国民经济大学代表指出,杨先生证词中无任何证据表明其多次联系校方索要档案未果,并强调入学时从未要求学生提交户口簿原件。
现存学籍记录显示,同届学生均在不同时段领回了个人档案,校方无固定返还期限规定。校方解释杨先生1989年虽完成考试,但因留级一年及转专业,至1994年才进入毕业生名单,且1989年因违反考场纪律被延迟毕业两年。
对此杨先生当庭否认受过处分,称从未听闻相关决定。他出示六学期担任学习委员、校奖励委员会成员,以及代表学校参与教育部招生委员会等证明,并展示五学期连续获评优秀学生的证书。
“校方若不能出示处分文件,就是伪造证据。这关乎人格尊严,必要时我将另案起诉。”他当庭表示。
检察方随后发表意见,建议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国民经济大学无需赔偿460亿越南盾。
检察官认为无证据表明校方”扣押”文件导致其生活困境,指出当时入学材料本就不含户口簿原件,仅有户籍迁移证明。
杨先生关于离校后多次索要档案的陈述仅为单方证词,缺乏书面证据。检方强调毕业生有义务主动办理档案领取手续,而同期其他学生均已顺利取回文件。
虽承认存在延迟,但检方归因于近三十年的时间跨度、校址变更及人事更迭等客观因素。
根据越南法律,合同外损害赔偿需证明实际损失、过错责任、违法行为及因果关系。检方认定杨先生的主张缺乏依据,建议全案驳回。
本案将于今日下午宣判。
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