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月19日下午由《民智报》举办的关于行政单位重组后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研讨会的普遍共识。
内务部就业局失业保险办公室主任陈俊秀表示,现行规定中,失业人员可领取离职前6个月平均失业保险月缴费工资60%的补助,但最高不超过5倍基础工资或地区最低工资。该比例被认为”不低”,但由于大多数劳动者仅按最低标准加津贴缴费(约600万越南盾/月),实际每月领取金额通常仅为340万越南盾。
“现行补助标准难以保障劳动者失业后家庭的基本生活。”陈先生坦言。拟于6月11日提交国会通过的《就业法》修正草案已吸纳了关于待遇标准的诸多意见,但调整必须基于基金平衡原则:”要提高待遇就必须提高缴费,不可能只提高待遇而不增加缴费。”
2025年4月,劳动者在河内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手续。 摄影:黄江
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主任胡氏金银认为,评估失业补助标准应基于实际领取金额而非单纯比例。”60%的比例看似高,但劳动者实际每月仅获300余万越南盾——对于需要抚养子女的工人家庭而言,失业后这笔钱远不足以维持生计。”她指出。
胡女士分析称,失业后多数劳动者被迫立即寻找新工作或转向网约车、小商贩等自由职业,极少有条件参加职业培训。若补助仅具象征意义,将难以激励劳动者重返正规就业市场。
“失业补助应帮助劳动者维持过渡期的基本生活,以便寻找工作或接受培训。如果缴费与待遇不相匹配,很难吸引劳动者参与。”她强调政策应前置性保障就业岗位,而非仅提供事后救济。
此前越南总工会建议将月补助标准提升至离职前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的75%,并提议根据缴费年限灵活调整领取时长(现行硬性规定最长12个月),使长期参保者能获得更充分支持。
胡女士同时反映,由于公共服务门户系统存在缺陷,许多劳动者在线申领失业补助时遭遇困难,目前多数人仍需亲赴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她期待线上服务能尽快优化。
海阳省国会代表阮氏越娥透露,选民反映中许多工人要求提高失业补助标准。”劳动者更需要预防失业的政策——即保住工作岗位而非事后补偿。”她建议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至非强制参保群体。
越南失业保险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包含四大制度:失业补助、就业咨询、职业培训支持和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劳资双方缴费、国家预算及其他合法收入。截至2024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4.3万亿越南盾,参保劳动者约1600万人,占适龄劳动人口的34%。
内务部评估显示,政策实施15年来仍存在覆盖不足问题,多数参保者仅关注现金补助而缺乏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就业法》修正草案有望弥补这些缺陷。
红昭
(编译:成 ;审校:安成;来源:越南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