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女副庭长10次跑关系干预案件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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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符合要求的译文,保留原文图片位置及格式,未添加任何注释说明)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调查机关在刚完成的调查结论中指出,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高级法院)民事、劳动、商业经济监察处原副处长阮氏娥涉嫌介绍贿赂罪,建议对其提起诉讼。

该案另有数名高级法官、检察官、民事执行员及律师被建议起诉。

> >> 23名涉案人员名单

阮氏娥被指控利用广泛人脉关系,作为中间人为部分被告、涉案人员或熟人收取钱财,随后联系有权处理案件的人员谋求有利判决。调查显示,她在10起民事、刑事案件中累计介绍贿赂达680亿越南盾(约合6.8亿人民币)。

据调查结论,庆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业纠纷的二审判决要求K-Homes公司向芽庄房地产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151亿越南盾。K-Homes公司随后向第二高级法院及第二高级检察院提交再审申请。

K-Homes公司代表杨英俊通过曾任岘港高级检察院商业行政执行检察处副处长的高级检察官黎福成(音)寻求”疏通关系”。黎福成随后联系阮氏娥,要求其寻找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协助。

阮氏娥同意后要求查看判决书扫描件,但未直接处理而是转交律师阮玉英(音)。后者又联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秘书的永福省民事法庭副庭长阮辉谨(音),以”寻找最高人民法院有权人士”。双方商定”疏通费”为15亿越南盾需预付。

2024年3月初,阮玉英通知阮氏娥准备20亿越南盾。阮氏娥分两次从K-Homes公司收取20亿转交阮玉英,另以”加钱才能办成”为由单独收取当事人9亿越南盾。阮玉英将其中13亿转交阮辉谨,约定剩余2亿待再审结果后支付。

因迟迟未获结果,杨英俊于2024年8月要求退款并向最高人民法院调查机关举报。8月13日晚,阮氏娥等人在河内退还29亿越南盾时被当场抓获。搜查中发现阮氏娥名下43亿越南盾存折及阮辉谨持有的案件相关文件。

调查结论认定:黎福成、阮氏娥介绍贿赂29亿越南盾,阮玉英20亿越南盾,阮辉谨13亿越南盾。杨英俊因主动举报行贿行为免于刑责。

在得乐省一起土地所有权纠纷初审案件中,阮氏娥通过执行员杜成忠(音)收取2.5亿越南盾,承诺促使法院”驳回被告抗诉”。事后她向第二高级法院经济庭长致谢1亿越南盾遭拒。

另一起顺化省土地租赁权民事案件中,阮氏娥通过律师黄建安、阮玉英作为中介,收取8亿越南盾贿赂款,其中5亿转交主审法官谋求有利判决。

调查机关认定阮氏娥虽多次犯罪,但能坦白供述、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配合调查。

范喻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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