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县公安局长受贿“协助非法采砂”

Si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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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的犯罪嫌疑人黎明四于6月5日被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以《刑法》第354条规定的受贿罪起诉。

该起诉决定已获得清化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黎明四被起诉前的资料照片。

调查机关认定,2024年3月17日,黎明四在担任清化省关山县公安局长期间,收受梁德朝、潘文柚赠送的一套价值1.5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4.3万元)的”木咩”(又称木菲)材质桌椅。

该礼物旨在为梁德朝和潘文柚在关山县罗河滩非法采砂提供”便利条件”。

调查机构尚未公布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违法行为。

黎明四警衔为大校,曾担任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PC47)处长,后调任关山县公安局长。县级公安机构撤销后,他被调至清化省公安厅档案室工作。

蓝山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越南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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