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正在研究建立突破性机制,允许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机关与编制外的高素质人才签订合同,以执行以下深度专业任务:制定法律规范文件;设计经济、科技创新领域的计划和方案;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改革行政程序;建立内部流程和程序。同时,各机关也将被允许通过服务合同外包一些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必须通过编制内招聘来完成。
VnExpress就这一内容采访了内务部长范氏清茶。
– 部长女士,为什么内务部提议聘请外部专家和企业家担任公共部门的领导和管理的职位——这是前所未有的模式?
– 通过合同聘请企业家和专家来执行部分公务员领导管理任务的方案,将解决行政机构中长期存在的固有问题。实践对国家机器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数字化转型、现代公共治理、人工智能、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投资管理等领域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
而目前的公务员队伍虽然已经实现了学历标准化,但在执行能力和突破性思维方面仍存在不少局限,在一些领域还无法立即适应科技快速而剧烈的变化。这对人力资源提出了既要全面又要专业,特别是要即时响应的特殊要求。
通过合同机制,我们希望充分利用和发挥企业家、科学家和专家的特殊经验和能力,以提高管理效率、精简机构并推进行政改革。高质量的社会资源直接参与公务,将有助于提高国家机器的绩效。
要利用这一人力资源,不能采用传统方式。因为通过传统的考试或考核招聘与编制挂钩的方式,往往难以吸引真正优秀的人才,特别是顶尖专家、成功企业家和有丰富国际经验的人士。这里必须面对一个客观现实:他们不一定想成为公务员,但仍希望为国家的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可以看到,我们拥有非常丰富的知识分子、专家和企业家资源——包括国内和海外越南人——他们愿意为国家做出贡献。但由于程序、条件和制度的障碍,他们无法或不愿意成为公务员或职员。因此,需要开辟一个灵活、公开、以工作成果为基础的新机制来动员这支力量。
新机制将不遵循传统的合同公务员模式。我们不是将他们招聘到编制内,而是通过合同让他们执行一些具有领导和管理性质的具体任务。
内务部长范氏清茶。照片:黄峰
– 聘用人员的标准是什么,以确保质量并避免消极和请托现象?
– 我们明确这不是按照常规程序招聘公务员或任命领导,而是通过有期限的工作合同,将部分工作、任务或职责打包给真正有能力的人,并以工作成果为约束。
被聘用者不一定是党员,年龄不限,但必须通过成绩记录、实践经验、专业声誉和对所分配任务的明确承诺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他们可以是成功经营大型企业的企业家、研究成果有效应用的科学家、参与过法律制定的政策专家,或是熟悉现代制度的海外越南人。
我们不强调学历和档案标准,而是重点关注与任务要求的契合度,通过他们已做出的产品和成果来体现,这些成果要与国家机关的任务相符。
具体的选择标准将由任务主管机关决定,遵循公开、透明和竞争的原则。选拔委员会应包括独立专家,对候选人的实际能力和产出成果进行评估,而不仅仅基于学历或行政档案。
– 被聘用者将在什么框架内工作,是被赋予实际领导权还是仅作为顾问专家?
– 他们将按照特殊机制签订工作合同,不进入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但可以在某一领域或单位被赋予人员调度权,决定具体项目。
关键是要明确设计工作内容、执行期限、产出目标、被赋予的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评估、支付、奖励或在不达标时终止合同的机制。目前的法令草案旨在赋予部委、部门和地方负责人在合同条款协商中的主动权,最高目标是建立一个足够灵活和有效的机制,以解决行政机构中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
被聘用者可以直接参与决策过程、管理工作团队、提出政策建议,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然而,最终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仍由机关负责人或国家依法授权的个人承担。这种划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 采用聘用人员承担部分公务员领导工作的机制,将对当前的机构组织和公务运行产生什么影响?
– 这将在行政改革中产生重大转折:从“人员管理”思维转向“基于产品和结果的管理”。机构不再僵化地依赖编制,而是可以在需要时动员外部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这种做法已通过第111/2022号法令初步体现,该法令允许公立事业单位与专业人员签订合同,特别是在医疗和教育领域。一些地方和单位已大胆应用,邀请顶尖专家和教授管理医疗中心、担任医院院长和高质量学校的校长,取得了积极成果。
如果在行政机关中类似应用,公共机构将增加一个“补充渠道”,吸纳有能力的人才而不受僵化的任命和编制程序的束缚,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公务活动中的形式主义。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开放了聘用专家和科学家的机制,但最终责任仍由管理机关特别是负责人承担。在缺乏工具和人力资源的情况下,我们已及时补充了国会法律和政府规定的法律依据。然而,实施的程度和效果仍取决于负责人的决心和责任感。
– 部长女士,在实施这一机制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 目前最大的挑战是缺乏合适的财务机制来支付相应的报酬。预算仍然主要按编制和包干思维分配,而不是与产出和工作效率挂钩。这种做法不仅降低了奋斗动力,还使许多机关感到困惑,甚至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和财务资源而不敢聘用优秀专家。如果我们想转向基于结果、效率和问责的公共管理模式,这正是需要解决的核心障碍。
然而,以坚决革新的精神,政治局最近的第66号决议已作出明确指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走廊。据此,立法和规章制定产品将安排合理的经费,作为内务部大胆提出聘用专家和利用公共部门外部服务新机制的依据。这不仅是行政改革的进步,也非常符合发展私营经济的主张,逐步形成吸引企业家和杰出专家以透明、专业和高效的方式参与公务活动的机制。
内务部将提议与财政部及相关机关合作,尽快为各类项目和任务制定经济-技术定额,同时在政策制定、档案数字化、行政程序改革、公共投资等领域试点“订单-打包-评估-按结果付薪”的模式。
明确了产出目标后,预算使用将更加透明、高效并避免消极现象。例如,一个被分配120亿越南盾的项目,如果与专家签订合同执行,必须明确工作内容、数量、产出标准和按进度支付,作为一种承包形式。做得好、质量达标就全额支付;做错了,即使是小错误,也会扣钱。
这一新机制将创造实质性的动力,有能力、有具体产品的人将得到应有的报酬;而按年资普调工资的机制将不再适用。长期来看,要在公共部门实施服务外包,需要推进“外包”模式——按具体工作岗位和服务外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招聘和编制。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国家需要彻底改变经费拨付机制,该机制目前仍与内部人事管理紧密挂钩。
– 部长女士,在行政改革大力推进的背景下,您对实施这一政策的最大期望是什么?
– 我期望这不仅是一个临时解决方案,而是公务改革的战略方向。当我们确定建设发展型国家、服务人民和企业的目标时,公共机构必须按照开放、动态和高效的原则运作。要做到这一点,公务体系必须知道如何吸引社会的智慧和智力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而不仅仅依赖编制内的现有队伍。
更重要的是,这一机制将为公共部门以外的人才提供直接参与国家机器运作的机会。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政策质量和管理的实践性,还能使机构在面对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时更加灵活和敏锐。另一方面,增加来自外部的优秀资源也将产生积极的竞争压力,迫使公务员队伍不断完善自己,工作更高效、更负责。
如果设计得当,运作透明,并将个人责任与产出结果紧密结合,那么公共部门聘用专家工作的模式完全可以成为高效用人的新标准。这不仅是技术性的改革方案,更是建设现代、服务和可信赖的公务体系的长远突破。
公务员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通过招聘进入编制,从预算领取工资,并按照《干部和公务员法》进行管理。领导任命必须经过严格的多级程序。
职员是通过《职员法》招聘到公立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研究所等)工作的人员。
目前尚无关于行政机关特别是执行部分公务员领导管理任务的外聘规定。
黄垂
(编译:Sinh ;审校:ASinh;来源:VNEXPRESS)